化工品操作要求
2014-10-29 Hits:0
一.接单
销售接单须提前和客户确认品名,并要求客户在托书上注名化工品品名,操作接到托书后,须把化工品操作要求发予客户,让客户按照要求协助我司操作,并提前把相关鉴定、保函等文件传真给我司做到提前确认。
二.鉴定、保函、唛头
上海化工研究院鉴定报告(化工鉴定)
情况说明------上海浦东海关(抬头需与核销单抬头一致)
非危保函------交货使用(抬头需与鉴定书生产单位一致)(分物流和货站2种)
安全保证函----交货使用(根据化工鉴定填写)
箱唛 ------ 中英文品名(需生产单位盖章)
委托函----- 如果鉴定生产单位和核销单抬头不符,请提供。可以是复印件。
如若核销单抬头与鉴定书上送检单位不一致,需出具情况说明,说明两者之间的贸易关系。
三.货物进仓
货物进舱之后,操作和客服有责任让仓库人员到仓库核对化工品唛头上的品名,并且检查包装是否和化工鉴定上的一致。若遇到液体或胶状物,请检查货物是否密封,是否有渗漏。